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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密码第4部分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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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看这牤牛,弄不好还把你抵坏了呢。”

马起山闷闷地说“我就不信我收拾不住它,我总能把它收拾住。”

马平川跟他爹一样别筋,同村年龄差不多的,他几乎谁都不玩,唯独跟宋书恩特别铁。他对宋书恩的评价是,没坏心眼,公平,最讨人喜欢的是跟谁都能玩一块。他们的关系是从一对小兔子开始的,马平川想要一对兔仔,却只有三毛钱,宋书恩知道他想要兔子,二话没说就给他送去一对,还不要钱。马平川感激得眼泪差点出来,从此两人的关系迅速升级。

宋书恩与马平川从来没有在一个班过,小学一二年级本来都在村里,应该在一个班,马平川却在他姥姥家读到三年级才回来,分到三年级二班,宋书恩在一班。等到了初中,他们又没有分到一个班。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们在一起玩,上学放学的路上总是形影不离。

在初中的两年的冬天里,宋书恩几乎全住在马平川家。他家的条件好一些,被褥还算宽裕,宋书恩不想睡地铺的麦秸窝,就一直跟马平川打通腿。

等到初中毕业,两个人又一起考上了高中,虽然不在一个学校,却一直没断联系。每到星期天从学校回来,彼此总会去对方家里看看,如果赶到一起回来,两个人就会在马平川住的屋里聊上大半夜,然后打通腿睡觉。

在很长的时间里,宋书恩对马平川一家都心存感激。在那个家家户户都不富裕的时代,能够在冬天里享受足够的被褥,对于处在像他们这样贫穷家庭的孩子,真是不小的恩惠。

宋书恩因为常住在马平川家,家里人对他都很好。下了晚自习回到家,已经是深夜,饥饿的感觉特别强烈,马平川会跑到厨屋里,拿两个窝窝头,端一小瓷碗腌白菜疙瘩,两个人坐在床头狼吞虎咽地吃完,再喝一碗热水,浑身热乎乎的,肚里也不咕噜了,这才钻进被窝。被窝里有马平川他娘烧的热砖(那时候买不起热水袋,就在炉灶里放一块砖烧热,然后用破布包起来放在被窝里取暖),寒冷也变得淡化。

成年后的宋书恩曾经多次回忆起住在马平川家里的温暖,非常留恋,非常怀念。在他远离家乡的日子里,他不止一次地思念马平川的父母,还有他的弟弟妹妹们。

上部 第五章/儿时密友(22)

更新时间:2011-3-1 18:48:51 本章字数:2340

22

宋书恩的另一位密友,是同村同班同学邢梁。邢梁的父亲是个教师,母亲很能干,家里孩子又少,经济条件在全村都数得着,应该能排在前十,他家里当然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

而宋书恩家里,几乎每个人都吃不饱。在童年与中学时代,宋书恩最突出的记忆就是饥饿,那时候,他特别渴望粮食,玉米面与红薯干面两掺的窝头能敞开吃,对他一家来说就是奢望。他家的馍筐里,经常装的都是红薯、红萝卜,很少有窝头之类的面食。

往往,在宋书恩非常渴望一块窝头的时候,邢梁就会给他递到手里一块——即便是在初中,宋书恩也从来没有矜持过,总是毫不客气的拿着就大口大口地吃。

邢梁不仅经常给他窝头,还会出其不意地给他一小块馒头或是白面玉米面两掺馍,甚至是一个炸面坨。这对于食物极度匮乏的宋书恩来说,每次的食物都会让他记忆深刻。

邢梁话不多,却心里做事。他与宋书恩的友谊,应该算是脾味相投。他们玩得好的时候,已经是三年级了,宋书恩他娘还没有死。

他们除了睡觉的时间,几乎经常在一起,上学在一起,放学了一起去地里割草。到地里说是割草,其实割草是个由头,很多时候都在干与割草无关的事情,诸如掰个玉米穗烧烧,拔一捆黄豆炸炸(用火烧得让豆荚炸开,豆粒焦黄),刨几窑红薯焖焖(在地上挖一个坑,垒上土坷垃,用柴火把土坷垃烧热后再把红薯放到坑里,用烧热的土坷垃盖住焖上一两个小时红薯就熟了)。

肉是那个时代非常紧缺的食物,尽管猪肉、羊肉、牛肉都是几毛钱一斤,但大多数家庭只有在过年时候才会见点荤星。宋书恩与邢梁在上到五年级的时候找到了解决吃肉问题的办法——这是很辛苦又很解馋的事情。

这个创意源于邢梁的一次发现他娘放在屋里逮老鼠的老鼠夹子夹到了一只鸡,由此他想到了用老鼠夹子逮鸽子、斑鸠(那时候有很多蓝色的野鸽子和灰褐色的斑鸠)。

在一个初秋的傍晚,宋书恩与邢梁带着一个老鼠夹子来到了南地打麦场,把老鼠夹子下到了麦糠里,然后躲在场边的沟里注视着老鼠夹的动向。不大一会,一群蓝色的鸽子盘旋着落在了场上。他们屏住呼吸,看着鸽子悠闲地在麦糠上啄食。

宋书恩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小声问邢梁“能夹住不能啊?”

“能,保准能,等着瞧吧。”

正说话,砰地一声,老鼠夹被一只鸽子啄犯,两个用铁丝弯成半圆的弓形被中间的一个弹簧紧紧地合在一起,那只鸽子的脖颈被牢牢地夹住,它的两个翅膀还在不停地扑棱。其它的鸽子被那个同伴遭受的突如其来的袭击惊吓得展翅高飞,它们顾不上陷入绝境的同伴。

宋书恩与邢梁箭一般地冲到那只已经昏迷的鸽子前边,把老鼠夹子打开,把那只鸽子拿出来,然后用绳子捆好它的腿和翅膀。

“有鸽子肉吃了。”宋书恩说着吸了一下口水,“就是太少了,一次只能夹一个。”

“再下一次,一会鸽子就又飞回来了。”邢梁一边再次把老鼠夹下好,“回头再多拿几个老鼠夹,多下几个地方,就能多逮几个。”

宋书恩疑惑地问“它们知道有老鼠夹了,还敢再来吗?”

邢梁胸有成竹地说“敢来,它们饿着呢。”

两个人再次躲到沟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场上。果然,鸽子没有接受教训,它们又一次盘旋而来,迈着高傲的步子在麦糠里觅食。

接下来又发生了刚才的一幕。两个人高兴地把鸽子取回来再次下好老鼠夹。邢梁说“鸽子是没有记性的,一会就又飞回来了。”

宋书恩虽然高兴,却惋惜地说“这鸽子也真傻,看来轮不到自己头上它们是不会长心。”

那天,他们坚持到天黑,抓了四只鸽子。回去在邢梁家里烧水褪毛,开膛切块,直到晚上十点才吃上鸽子肉。

以后,他们一有机会就拿着几个老鼠夹到地里,夹住的除了鸽子,还有斑鸠,当然也有家鸡(因为他们的捕猎,村南边住的几户人家养的鸡会不时失踪,但都归罪于黄鼠狼或皮草狐,没有人想到是他们)。

后来马平川与宋书仲也加入了吃肉行动。人多嘴杂,特别是宋书仲,嘴特别没把门,是个吃狗屎谝渣的角色,加上行动不好保密,便产生了好几个吃肉活动小组,他们如法炮制,拿着老鼠夹子四处逮野鸽子、斑鸠。渐渐地,这种行动的成功率越来越低,无论是野鸽子还是斑鸠和家鸡,都没有足够的来源供他们捕捉。宋书恩这一组还曾经有一次因为逮了人家一只家鸽跟人打了一架,最后不得不罢捕,把老鼠夹子束之高阁。

没了野鸽子与斑鸠,后来他们就开始吃麻雀。冬夜里,他们搬着梯子,拿着手电,挨家挨户掏屋檐,抓住麻雀就地摔死。屋檐里掏完了,邢梁又创造性地把目标指向搭着红薯秧的墙上,几个人一人拿着一根木棍在红薯秧上敲来敲去,干燥的红薯秧发出哗哗的声音,一些碎屑落在地上,藏在里边的麻雀很难躲过密集的木棍,连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被敲死落在地上,有人拾起来丢在篮子里。这些被处死的麻雀虽然小,褪毛开膛后只剩下两条腿上有点肉,与鸽子、斑鸠比起来不光肉少得多,也难收拾,但数量多,一次几十只乃至上百只,也够吃一嘴解解馋。但掏麻雀太费劲,有一次因为马平川从梯子上掉下来把胳膊给摔折了,每个人回家都挨了骂,有的还挨了打,并被命令往后再也不能掏麻雀,他们的吃肉行动彻底罢休。

在宋书恩的记忆里,邢梁带给他的,最多的就是吃——在经常被饥饿困扰的日子里,这种享受无疑是快乐而美妙的。

上部 第五章/儿时密友(23)

更新时间:2011-3-1 18:48:51 本章字数:1032

23

宋书恩还有一个密友鲜为人知,因为是女的,他们的交往总是在地下。

她叫马巧花,是马平川的本家妹妹。宋书恩与马巧花的关系,与马平川无关。大概在他们四五岁的时候,宋书恩他娘与马巧花她娘关系很亲密,两个孩子就自然而然地经常在一起玩。

有一天,宋书恩与马巧花一起去扎杨叶。他们每人挎个小篮子,还拿着一个铁条制作的“针”,“针”后边绑着一根两三尺长的麻绳,麻绳尾巴绑着一根四指长的小横棍。“针”是用来扎地上的杨叶的,等到扎一迭杨叶,往后一捋,那杨叶就一片挨一片地穿在绳子上,扎满绳子,把那个小横棍一解开,用力往下一捋,杨叶就到篮子里了。

在北地的杨树林里,宋书恩与马巧花专心致志地扎杨叶,等到篮子满了,绳子上也满了,他们坐在树林边玩。

马巧花伏在宋书恩耳朵边说“我想跟你好。”

宋书恩一脸的迷茫,问“怎么好?咱俩都可好了。”

马巧花老练地说“我要当你的媳妇。”

她说着就拉起他向树林深处走去,走到一个小洼坑里,她把裤子一脱,躺到地上说,“你脱了衣裳来骑在我身上。我爹跟我娘都是这样。”

五六岁的宋书恩听话地脱掉裤子,乖乖地骑到她身上。他们当然没有获得快感,他在她的指导下趴在她身上与她蹭了一会肚皮,最后很满足地站起来,对她说“往后你就是俺媳妇了,你就不能跟别的男人玩了。”

她说“嗯,我是你的,谁也不玩。你要是不听话了,我就不给你当媳妇了,我再找个男人。”

这样的游戏后来他们又做过几次,但实在是寡淡无味,他们就改玩其它游戏,比如甩破鞋罗,拿石子儿,趋瓦。

等到俩人上了学,马巧花突然害起羞来,明里很少与宋书恩一起玩,但总不忘对他好,尤其在宋书恩他娘死了以后,她总是偷偷地找他,与他说会话,偶然也给他一个鸡蛋什么的——她家里也很穷,根本筹不到什么东西给他。

他们的地下关系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到了初中,他们的关系好像突然疏远了,马巧花很少再找他。他到了高中,似乎慢慢地将她忘了——高中三年,若不是偶然回到村里碰见她,他几乎不会想到这个曾经愿意给他做媳妇的女孩。

但不可否认,马巧花在宋书恩心里留下了深刻的记忆,而且在他成年后还曾对他有过影响。

上部 第五章/儿时密友(24)

更新时间:2011-3-1 18:48:52 本章字数:1400

24

宋书恩与焦楚扬的交往,是因为书。焦楚扬是马前村的,他爷爷是个老学究,教过私塾,他爹也知书识礼,家里存了很多书。

他们在五年级曾经同桌过一段时间。宋书恩第一次看到焦楚扬拿着一本厚书在自习堂上看,他好奇地问“你看的是啥书啊?这么厚。”

焦楚扬把书的封面摊给他看,是《卓雅和舒拉的故事》,还是外国的,立即他就对他有了一种崇拜的感觉,他都能看外国的书,还是竖排的繁体字,他真太了不起了。

宋书恩小心翼翼地问“能不能借给我也看看?”

焦楚扬爽快地说“好啊,等我看完了给你看。今后你想百~万\小!说了跟我回家去挑。”

从与焦楚扬的接触中,宋书恩越来越感到他了不起,他不但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还能背诵很多古诗词与文言文。他也下决心多读几本书,再背些古诗词。

宋书恩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焦楚扬借给他的《卓雅和舒拉的故事》,这本介绍同胞姐弟卓娅和舒拉在苏联卫国战争时期双双入伍最后都牺牲在战场上的书,宋书恩读起来虽然还很吃力,却让他体会到读书的乐趣,他一发而不可收,不断地从焦楚扬那借书来读,《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诗经》《唐诗三百首》《宋词选注》,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基督山伯爵》《茶花女》等等,甚至还有《圣经》。

读书成为宋书恩课余及养兔之余占用时间最多的活动,最着迷的时候连上课时间都把书放在课桌下边偷看。在初二的上半学期,他的学习成绩曾经从班级前十沦落到第三十位,被班主任高老师狠狠地挖苦了一顿,说宋书恩真拽,课外书读了一大车,说起话来简直就是鸡鸡毛插羊屎蛋——飞天能豆,可惜使歪了劲,学习成绩飞流直下,政治能考三十分,不简单。高老师最刺激他的话,让他夜不能寐——宋书恩要是能考上高中,全班就能考上三分之二。

宋书恩受了高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的挖苦,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他的自卑那时候已经有所好转,但这样的讥讽还是给了他很大的震动。焦楚扬也因为读书数、理、化成绩糟糕得提不起来,老师对他已经麻木不仁了。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傍晚,宋书恩把焦楚扬约到校外的田间,在弥漫着泥土气息的乡间小路上,两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进行了深刻的谈话,最后决定,在不多的时间里,开足马力冲刺,一定考上高中。

如果说宋书恩在与焦楚扬的交往中获得了阅读古今中外书籍的机会,而焦楚扬从与宋书恩的交往中得到的,就是考上高中的机会。如果不是那次谈话的鼓励与鞭策,焦楚扬几乎就没有考上高中的念头——他桀骜不驯的性格,使他认为上学简直是浪费时间,光读书就行了,他更不把考高中考大学当回事。

应该说,宋书恩是个学习型人才,他学习的方法和效率在他们班是独一无二的,他不但带动了焦楚扬的转变,还让马平川与邢梁也鼓足了劲头,拼着命学习。最后的结果,是宋书恩以全乡第一的成绩考入柳青县一高,焦楚扬考上了县三高,马平川、邢梁都考上了本乡高中——长青高中。

宋书恩也曾试图让宋书仲觉悟起来,但他的学习实在太差劲,任凭宋书恩如何下劲帮他,都改变不了他各科考分都是一位数的状况。宋书仲心安理得地回家修理地球了——这时候,已经开始分田到户,他们的大哥宋书魁也是在那时候离开家乡去煤矿挖煤了。

上部 第六章/县城也是城(25)

更新时间:2011-3-1 18:48:52 本章字数:1664

25

到了县城,宋书恩突然发现,县城的人是那般地光鲜,穿衣打扮,言行举止,都显示了与乡下人的不同。

打工生活又苦又累,晚上的时光尤其难打发。没事的时候,宋书恩就会学着城里人那样,把手伸到裤兜里,在城市的大街上飘来荡去。他开始注意大街上的行人,特别羡慕成双成对的青年男女,他们有的肩并肩,有的手拉手,亲密而幸福的样子令人眼馋。

起初,宋书恩穿着很随便,经常穿着干活时候的脏衣服上街转悠或办事。作为一个行人走在县城的大街上,一眼就能看出是个乡下的打工仔。工地上不光洗衣服不方便,干一天活也懒得动手,关键问题是,他一个打工仔根本没心思打扮自己。这时候,他会想,自己无非是这个县城的过客,一个掏力干活却永远住在临时工棚里的过客,在这里谁也不认识我,管他什么形象。这样的想法让他对所有的城里人充满了仇视。那些城市人表现出来的优越感时时刺伤他。

他穿着的改变是在一种压力下进行的。尽管他是一个进城打工的农民,但他并不想让那些衣冠楚楚的人看不起甚至歧视自己。

在一个雨天,因为没法上工他到街上理发。那时他虽然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却已经知道把剃头说成理发了,他以为自己的这点进步已经很了不起了。

他很自信地来到一个不大不小的国营理发馆,一个三十来岁的女理发师正在为一个男青年剃光头。女理发师拿着电推子在那个男青年头上晃了几个来回,就大功告成。

男青年摸摸自己的光头,对女理发师说

“这么快,要是不停,这一天不整他百十个呀。”

女理发师对男青年的话不以为然,但他还是被男青年的幽默逗笑了,她友好地对男青年说

“洗洗头吧。”

宋书恩也想笑,但他紧绷着脸没有笑。他讨厌那个流里流气的男青年,故意剃个光头标新立异,他轻蔑地扫了他一眼,嘴角还轻轻地上扬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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