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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书 卷三十四 冉涛 刘彪 邓迢 薛简 郜觉 耿通传第十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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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朝廷闻其康泰,屡征之,迢每辞让,不赴。高隆三年卒,时年六十四。

薛简,字太玄,河东襄陵人,父廉,司空。昌武六年,起家为本县令。八年,擢为西河太守。延昌二年,转河东太守。六年,丁父尤,登丰三年,起家复为河东太守。直赵氏篡逆,不欲同恶,遂罢官居家。

光宗既复洛,征为礼部尚书。永弘元年,议革律法,简预之。永庆二年,为中书台令。五年,坐疏漏,免官,遂居家在乡。八年卒,时年六十。四子并不闻名。

郜觉,字云悟,河南密县人,伯父芝,开府仪同三司。觉幼晚言,人以为痴儿,稍长,明达通辩,郡内称为神童。昌武四年,举为中书令史。六年,出为荥阳令。

十年,擢为冯翊太守。延昌三年,迁河南尹。五年,征为侍中。登丰二年,加吏部尚书。

三年,赵氏篡逆,欲以其为司徒,送官印、拜章,觉弃印,毁章,厉声对使者曰:“高皇帝龙兴除暴,得以承天,赵氏食其俸禄,为之鞍马,何今日敢篡之?无有伯父元勋而侄为逆臣者(注曰:言其伯父郜芝为开秦元勋)。”其子众劝之曰:“官可不受,何骂之?恐至夷族祸也。”觉殴之,曰:“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其杀我如何?但县我头于洛阳东门,观宋王之入也!”赵献闻之,大怒,欲杀之,其参佐马赴劝之曰:“四海门阀,郜氏为第一,从不能用之,亦不可杀也。”献遂止,觉乃还乡。

光宗复洛,征为司隶校尉。永弘四年,为司徒。五年,乞骸骨还乡。高隆元年病逝,时年六十七。六子,长子淳最名显,官至尚书仆射。觉异母弟示之,官至户部尚书。

耿通,字文会,渔阳人,伯父靖,司空。昌武元年,起家为邺丞。三年,为修武令。七年,升至扶风太守。延昌二年,转京兆太守。五年,为河南尹。登丰二年,丁母忧。

宏长二年,除服,赵献征之,通不就,献使伪渔阳太守郑库将兵偪之,通但辞欲居乡享天伦,不乐就职。库遂使兵卒日夜看守其家,恐其与义军交通。

五年二月,渔阳克复,光宗嘉其节,以为幽州刺史。六年,征为太子太师,教导太子。永庆年间,帝屡欲易太子,通每抗表陈礼,帝以是不悦之。

九年,太子寘忧病而死,通遂乞骸骨,还乡。永庆二年,卒于家,时年六十七。无子,养其弟子贵为子。

史臣曰:夫赵氏因皇朝之势颓,假恶毒之心计,僭越称号,迁移宝鼎,赵魏人士,多畏淫威,而冉涛、刘彪、邓迢、薛简、郜觉、耿通者,或称疾居家,或毁章弃印(注曰:郜觉也),皆不苟同逆贼,可谓有明哲耿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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